電動車套牌被交警抓到如何處理
電動車套牌車是指參照真實牌照,將號碼相同的假牌套在其他車上,其中有很多是報廢後偷運出來的舊車翻新的。電瓶車被交警扣留後,會給司機壹張罰單憑證。司機憑此憑證到指定地點繳納罰款並按提示辦理有效相關證件(如電動車無號牌被扣,需要號牌相關有效證件)及違章所需的其他材料等,並去到交警大隊進行電動車的領取。電瓶車司機需要帶的全部證件是:身份證及其復印件、車輛出廠合格證、電動車購買發票信息、交費後憑證。
套牌車發生交通事故,應當由套牌車車主承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
電動車套牌的處理方法:
1、電動車套牌處理方法,電動車符合機動車標準(壹般都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2、電動車無牌照,如果被查獲,駕駛員會被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扣留車輛或機具至當事人提供相應合法證明;
3、電動車沒上牌怎麽處罰要看電動車類型。如果是超標電瓶車,鑒定出來是機動車的,按照機動車駕駛員的標準處罰:騎行人如果沒有機動車駕照,按照無證駕駛處理;如果有機動車駕照的,但準駕不符,駕照要扣12分。
綜上所述,電動車套牌的處理方法需要車主及時采取措施,主動報告並收集相關證據,同時也可以向交管部門申請更換車輛號牌號碼以避免影響正常生活和安全駕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