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發妻李紅:14年陪伴抵不過美色,背負淚水獨自呵護女兒,最後如何
說到余秋雨,想不大家不會太熟悉,他是我國著名的文化學者,他的《文化苦旅》、《山居筆記》、《千年壹嘆》等作品深得好評,他的感情之路也是很坎坷,他與小自己16歲的黃梅戲表演藝術家馬蘭的結合,當初並不被人看好,畢竟是他拋棄了結發妻子李紅。
余秋雨與馬蘭已經生活了20年,在外界看來,他們恩愛如初,也許他們之間的確是真情實感,但他們的幸福也是李紅成全的。
李紅在余秋雨的人生低谷時,壹個人撐起了家庭的全部,讓余秋雨安心寫作,她相伴余秋雨14年卻抵不過新歡,當余秋雨功成名就時卻選擇了馬蘭,這個堅強的女人選擇了放棄,她給了余秋雨自由,讓他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而自己則用淚水獨自承受著壹切,帶著女兒生活。
因報考戲劇學院未被錄取而與余秋雨相識李紅,1951年出生於上海人,父親是中學教師,母親是醫生,她正好趕上了城市青年下鄉,1970年她從農村插隊回到上海,被安排在棉紡廠當了壹名紡織女工,沒多久,上海青年話劇團來選演員,李紅被選上了,於是作為業余演員被借調進話劇團。
1974年,李紅報考了上海戲劇學院,但是沒有被錄取,因為她的出身不是工人階級,李紅想不通,就去上海戲劇學院找主管領導要個說法,當時負責接待她的正是余秋雨。
余秋雨也很認可李紅的專業表演能力和文化課成績,但是看了李紅的家庭背景後,還是沒敢錄取,雖然李紅沒能進入上海戲劇學院讀書,但年輕、漂亮的她卻給余秋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壹年余秋雨28歲,卻從未戀愛過,他相信自己的感覺,這就是他要找的那個女孩,之後,余秋雨就時常找機會接觸李紅,在相處過程中,李紅也越發被余秋雨的才華所吸引。
1979年,余秋雨和李紅走進了婚姻的殿堂,5年後他們的女兒出生了,同時,余秋雨還被任命為戲劇學院的副院長,家庭、事業都有了,看起來,他們壹家三口的日子是越過越好。
在外地辛苦打拼支撐起全家的生活可是,幸福的生活往往是短暫的,因為在那段特殊歷史時期,余秋雨曾為某部門寫過文章,因而被迫辭職,全家壹時間失去了主要的經濟來源,李紅沒有任何怨言,就把女兒交給母親,讓余秋雨安心在家寫作,自己工作養活壹家人。
盡管李紅在棉紡廠加班加點的工作,賺的錢也很難維持壹家人的開銷,李紅狠下心來對丈夫說:讓我去深圳闖闖吧,面對當時壹貧如洗的家,余秋雨只能同意了妻子的想法。
1989年初,李紅從棉紡廠辭職前往深圳,人生地不熟的她最後在壹個服裝廠裏找了份車工的活,她第壹個月領到了640元工資,她只給自己留下40元錢,其余的錢全部寄給余秋雨。
1992年春節期間,李紅發現了丈夫對自己的態度有些變化,沒有了以往的體貼,李紅請假從深圳回到上海,當她在整理房間時,發現了
書桌上有壹封余秋雨寫給黃梅戲演員馬蘭的信。
她好奇地打開了信,信中全是余秋雨對馬蘭情意綿綿的文字,李紅什麽也沒說,回到了深圳,她還抱著壹絲幻想,認為丈夫只是壹時沖動,她相信自己與余秋雨之間多年的情感。
天真的她,等來的不是余秋雨對她的回心轉意,而是提出離婚,這壹刻,她終於明白,她相伴余秋雨14年的時光還是抵不過新歡,她沒有猶豫,而是流著眼淚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字,但她要女兒的撫養權。
獨自承受淚水,為女兒撐起壹個家李紅將女兒暫時交給父母,她帶著離婚的傷痛返回了深圳,真是禍不單行,工廠因曠工將她開除,她失業了,沒有學歷、年齡又過了40歲,她不好找工作,眼看著手中的錢快花完了,無奈地她只能先找了份送純凈水的工作,李紅送了大半年的純凈水。
李紅在深圳的種種艱辛,有人告訴了余秋雨,不管余秋雨怎麽說,李紅都不肯接受他的任何幫助。
苦日子終有到頭的壹天,2003年,李紅與旅行社的同事合夥開了壹家健身器材公司,經過他們的努力,生意是越做越好,2008年,李紅在深圳買了房子,已經把父母和女兒從上海接了過來。
現如今,李紅不僅有了自己的事業,也與女兒團聚了,她當初的選擇是對的,對於壹個已經不愛自己的男人,選擇放棄而成全他,正如李紅自己所說,如果不在離婚協議上簽字,只不過又多了壹個名人背後的普通女人,既然相伴14年卻抵不過新歡,不如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