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賞析劉震雲的小說《我不是潘金蓮》?
《我不是潘金蓮》是劉震雲首次以女性角色為主角的長篇小說。講述了這個頂了潘金蓮冤名的婦女經歷了壹場荒唐的離婚案後,要證明之前的離婚是假的,更要證明自己不是潘金蓮,走上告狀路的故事。結果從鎮裏告到縣裏、市裏,甚至申冤到北京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但沒能把假的說成假的,還把法院庭長、院長、縣長乃至市長壹舉拖下馬;以至每到“兩會”時她所在的省市縣都要上演圍追堵截的壹幕,竟持續二十年。
劉震雲的上壹部長篇《壹句頂壹萬句》講述了流轉千萬裏就為了尋找能與之說得上話的人。探討了人內心的孤獨感在無神社會和有神社會的不同表現:壹個可能傾訴之後,感到很孤獨;壹個是“沒處說”,問題出在“找誰說”,強調壹個“找”。
而《我不是潘金蓮》圍繞壹個“告”字:壹句不得體的氣話“我咋覺得妳是潘金蓮呢?”,引發了從縣級法院官員到縣長、市長和省長的撤職風波和政治風雲的變幻。
這是個明寫當代“潘金蓮”告狀,實諷官場生態的故事。官場的環環相扣、官場的腐敗無能、官場的荒誕、官員的無奈,劉震雲沒有分毫回避,卻解剖得入木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