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太婆判幾年
毛老太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之規定,公機關決定對毛某寧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最近,全國各地疫情頻發,防控收緊,德爾塔病毒的肆虐再次為疫情防控敲響警鐘。但即便如此,依然有人“我行我素”,十分任性,並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近日,南京老太被刑拘的消息引發關註。對此,央視主播評論稱,妳對社會不負責任,法律就要叫妳負責任。
壹個人的任性,後果有多嚴重?日前,揚州警方發布消息,南京64歲老太毛某寧因為擅自離開封控地,造成疫情外溢,被刑拘,警方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她立案偵查。7月29日,毛老太被揚州公安局通報,毛某寧的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於7月29日決定對毛某寧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誰對社會肆意任為,法律就會叫他負責任!壹個人感染了壹座城的毛老太,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
那麽,毛老太適用什麽法律?
首先,毛老太違反的是《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具體指的是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
該罪名項下的具體犯罪行為第五條規定:
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顯然,毛老太所觸犯的,就是上述這第(五)種情形——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其擅自離已經采取風控措施的居住地、前往其他城市、並隱瞞不報來自疫區等壹系列行為,都屬於典型的拒絕執行防控措施的行為。
具體會判幾年?
依照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隨著疫情的發展,如果被毛老太直接感染的54名中老年人中有人離世,事情的性很有可能就會朝著嚴重的方向發展!有沒有緩刑的可能?首先,三種適用緩刑的情形: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這三點毛老太都夠不上。綜上所述,毛老太引發巨大民怨,但最終適用"後果特別嚴重",應該按嚴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