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圓銅線
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標準
電工圓銅線 UDC 621.315.51
GB?3953—83
國家標準局1983-11-26發布 1984-10-01實施
本標準的規定與國際電工委員會(IEC)28的規定相壹致。
1?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制造電線電纜及電機電器用的圓銅線。
2?型號
圓銅線型號如表 1。
表 1
3?規格
圓銅線的規格用標稱直徑表示,其範圍應符合表 2規定。
表 2
4?材料
圓銅線應采用符合GB 3952—83《電工圓銅桿》規定的熱軋黑圓銅桿制造。
5?尺寸偏差
5.1?圓銅線標稱直徑的偏差應符合表 3規定。
表 3
*計算時標稱直徑0.401~1.000mm者保留三位小數;大於1.000mm者保留兩位小數,均按GB1.1—81標準化工作導則編寫標準的壹般規定》附錄C規定修約。
5.2?圓銅線垂直於軸線的同壹截面上測得的最大和最小直徑之差(f值)應不超過標稱直徑偏差的絕對值。
6?機械性能
圓銅線的機械性能應符合表 4規定。
表 4
** 1N/mm2=1MPa續表?
續表?
註:標稱直徑值介於表中所列緊鄰兩個數值之間時,采用較大標稱直徑值的相應性能。
7?電性能
圓銅線的電阻率應符合表 5規定。
表 5
計算時,20℃時的銅線物理參數應取下列數值:
密度 ? 8.89g/cm3
線膨脹系數 ? 0.000017℃-1?
電阻溫度系數
TR型 0.00393℃-1?
TY,TYT型標稱直徑2.00mm及以上 0.00381℃-1?
標稱直徑2.00mm以下 0.00377℃-1?
8?外觀
圓銅線表面應光潔,不得有與良好工業產品不相稱的任何缺陷。
9?交貨要求
9.1?圓銅線應成盤或成圈交貨,每盤或每圈圓銅線應為壹整根,不允許焊接或扭接,制造過程中的銅桿和成品模前的焊接除外。
9.2?每盤或每圈圓銅線的凈重,標稱直徑為6.00mm及以下者,應符合表6規 定,標稱直徑為6.00mm以上者,按雙方協議重量交貨。
根據雙方協議,允許以任何重量的圓銅線交貨。
表 6
10?驗收規則及試驗方法
10.1?產品應由制造廠檢驗合格後方能出廠。每批出廠的產品應附有制造廠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10.2?產品應按表 7規定進行檢驗。
表 7
10.3?每批按1%抽樣,但不少於3盤(圈);批量較大時,不多於10盤(圈)。第壹次試驗結果有不合格時,應取雙倍數量的試樣就不合格項目進行第二次試驗,如仍有不合格時,應逐盤(圈)檢查。
11?包裝及標誌
11.1?圓銅線用型號、直徑及本標準編號表示。
例如:硬圓銅線標稱直徑2.00mm,表示為:TY—2.00 GB 3953—83
11.2?圓銅線應卷繞整齊,妥善包裝。成盤時,最後壹層應與線盤側板邊緣保持適當的距離。
11.3?每圈或每盤圓銅線上應附有標簽標明:
a.制造廠名稱
b.型號及規格
c.毛重及凈重 kg
d.制造日期? 年 月
e.本標準編號 GB 39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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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和國機械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機械工業部上海電纜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機械工業部上海電纜研究所等起草。
本標準起草負責人鄧木祥。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機械工業部部標準JB 647—77《圓銅線》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