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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原判怎麽判的

被判處賠償江秋蓮69.6萬元。劉暖曦(曾用名:劉鑫),女,中國山東青島人,是江歌在日本留學時的"閨蜜",11·3留日女生遇害案的當事人。2018年10月15日晚,江歌媽媽江秋蓮發文宣布將對劉鑫提起訴訟。2019年,劉鑫改名為劉暖曦。12月22日,微博管理員發布公告,即日起關閉劉鑫微博賬號,該賬號存在通過私信、點贊等形式消費並攻擊被害人家屬的行為。2020年4月13日,法院送達開庭傳票,定於2020年6月30日上午9點開庭審理對劉鑫的訴訟案。2020年7月15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告訴澎湃新聞,在國內起訴劉鑫的最後壹份重要證據材料已經從日本取回完成認證,訴訟準備工作即將進入最後的階段。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4月15日9時,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開庭,劉鑫答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峰行為造成,被告劉鑫依法不承擔任何責任。12月31日,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壹案將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據江歌媽媽江秋蓮微博消息,原定於12月31日在青島市城陽區開庭的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壹案,因審判長(院長)突發疾病,開庭審判暫時取消。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壹審判決:被告劉暖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2月16日,江秋蓮訴劉鑫案二審擇期宣判。